为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,市场监管总局拟批准新建“(500~2350)nm波长基准装置(光频梳法)”“二维线纹基准装置”“微波亮温度基准装置”等3项国家计量基准,现予以公示(具体内容见附件)。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。


公示期间,如有不同意见,可实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:

一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,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  邮编:100088。


二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jlslzc@samr.gov.cn。


附件:拟新建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.pdf




市场监管总局 

2024年12月9日